福建之窗讯 去年,莆田的王某、肖某、宋某等7人发现荔城区黄石镇一座山上石矿资源丰富。在利益的驱动下,7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顶风作案,并商议由王某占石矿股份55%,宋某、肖某、赵某、李某、许某及一名外地人共同占石矿股份的45%。
去年6月底,王某等7人在没有办理相关爆破手续且均无爆破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购买黑火药实施爆破,造成赵某、李某两人死亡。
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宋某、肖某违反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石矿并购买黑火药实施爆破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的严重后果,均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被告人宋某、肖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