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办〔2014〕2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宁东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特制定《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促进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活动(简称“责任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公众安全教育工程,集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全区各市、县(区)及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企业和自治区属各级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领导

  今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自治区安委会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牵头部门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安排

  2014年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开发区安全监管局,部分中央驻宁企业及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人员,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举行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自治区领导出席,与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商请自治区副主席、安委会主任白雪山于5月31日在宁夏电视台发表电视动员讲话。各市、县(区)以各种形式动员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宣贯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与我区“责任年活动”宣贯培训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市、县(区)、乡镇和企业,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责任年活动”的内容及要求,做到每县(区)不少于2场,使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理解开展“责任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要求,更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自身要求。协调区内外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书记讲话精神和“责任年活动”宣贯培训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推荐的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警示教育展等。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演出活动,制作我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展板、影像等宣传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和“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活动,剖析典型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首次将每年6月16日固定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今年咨询日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群众咨询活动,邀请各级领导和知名人士出席,组织开展专家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手段向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自治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各级安监、公安、交通、住建、农牧、教育、质监、旅游、煤监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组织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活动,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自治区将举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全区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各地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有奖答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要求,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区域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相结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仅要采取挂横幅、办展览、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知识竞赛、研讨交流等传统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还要大胆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手段,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要鼓励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创作歌曲、舞蹈、戏剧、相声、小品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繁荣安全生产文化市场,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从今年开始全国组委会改革“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形式,立足建立万里行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由各地分别组织、同步开展活动。我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重点开展下列内容。

  (一)安全隐患曝光行。一是以我区境内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为重点,邀请区内外媒体进行明查暗访,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典型隐患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并在《宁夏安全生产杂志》设曝光行,向社会公布,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辖区各级政府和部门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安全隐患坚决曝光,狠抓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上报有关部门或通过媒体、网络进行曝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群众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核实和督导整改,并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视情给予奖励。

  (二)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演出行。我区创作的安全生产舞台情景剧《平安是福》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安全生产题材优秀宣传作品一等奖,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全国推广演出。各地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以基层群众和一线员工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平安是福》区内演出行活动,全区演出不少于20场,其中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8场,银川市负责3场,石嘴山、吴忠、中卫市和吴忠市和宁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责2场,固原市负责1场。自治区安监局同时要积极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做好《平安是福》区外演出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公众安全教育工程“讲一堂课”、“办一个班”等活动,同时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全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行活动。主要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干什么” 和“怎么干”问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等如何落实到位,不到位应承担的后果,讲解如何促进企业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到位等。自治区负责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非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各市、县(区)负责本辖区非高危行业规模以下企业。

  (四)“打非治违”专题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组织区内外主流媒体明查暗访,以多种方式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严重的要进行重点报道和曝光。自治区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将汇总各地区开展专题行活动情况,在区内外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突出重点。各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开展,突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巡回演出行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宣贯培训等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充分发挥区内外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报道活动,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及时总结经验。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本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4年5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